一般认为,“合法性标准”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问题混淆了。但关于这一问题是非常复杂,推荐朱庆育教授的《民法总论》,对此有详细精辟的论述与分析,强烈推荐。 。《民法通则》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制一般性规则,妨碍诉讼如何处罚而于2017年3月份通过的《民法总则》基本上吸收了《民法通则》的民事基本制一般性规定,时做了补充、完善和。
在效力方面,《民法总则》通过后,并没有废止《民法通则》的效力。二者是一种并行适用的关系,但是在。民法总则和通则的效力 区别如下: 1、范围不 《民法通则》不仅涵盖了《民法总则》的部分,还规定了物权、合、侵权责任等大量属于民法分则的内容。也就是。